報名須知
  • 所有參加者必須在出發日(即2023年10月21日或之前)年滿18歲。未滿18歲人士必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參加。
  • 所有參加者需繳付參加費用作為本活動的開支(包括食、宿、交通支出、支援車、參加者通訊及印刷品郵費、攝影費用、活動頒獎禮等);但並不包括參加者來返香港機場出發地點之交通、簽證費用及個人開支。如參加費用在扣除活動支出後有餘額,將全數撥作本會運作或活動經費之用途。
  • 為使活動順利進行,本會接受報名後,會把參加者分組,不可自行轉組。
  • 活動截止報名日期為 2023年10月7日,活動名額有限(暫定50名),先到先得,額滿即止。
  • 參加者必須於2023年10月14日或之前,繳交參加費用及基本捐款,並把捐款提交本會。未能在此日期前提交捐款者,將被視作自動退出,本會將退回不超過50%的已繳付參加費用(以扣除旅行社及其他支出實數為准)。但在任何情況下,已提交之捐款均不會退回。
  • 本會將退回已繳付參加費用之50% (以扣除旅行社及其他支出實數為準)。但在任何情況下,已提交之捐款均不會退
  • 本會保留最終取錄參加者之決定權。在任何情況下,已提交之捐款均不會退回。
  • 因應實際情況,本會保留修改本活動《報名表》及《報名須知》內容的權利。
  • 出發前退出,必須以書面或電郵通知本會。若2023年10月14日或之前通知,可獲退還部份活動參加費,但需扣除已支付代辦旅行社的必要開支;於2023年10月15日或之後通知,則不會有任何退款;在任何情況下,已提交之捐款均不會退回。
  • 本會備有贊助表格,供參加者向親友募捐善款。參加者需把募捐所得善款,連同填妥捐款人資料的贊助表格一併交回本會。
  • 提交善款方式
    1,支票付款:請以劃線支票抬頭「苗圃行動」,並須於背面寫上參加者姓名、參加者編號及聯絡電話,連同贊助表格(附件) 一併寄回本會。。
    2,現金存款:中國銀行(香港)012-875-1144-6772。請把銀行存款收據影印(必須清晰顯示存款賬號、銀碼及存款日期),註明參加者姓名、參加者編號及聯絡電話,連同贊助表格*一併電郵至nt@sowers.org.hk或 Whatsapp 至9106 4082 或傳真至本會(傳真號碼:2597 4731)。請保留存款收據正本,以備本會查證。
    3,轉數快:於轉數快服務輸入快速支付系統識別碼8764706,並於信息/賬單備考內註明參加者姓名、參加者編號及聯絡電話。
    4,PayMe及香港支付寶,並於信息/賬單備考內註明參加者姓名、參加者編號及聯絡電話

    5,贊助表格*可於網上下載https://edwb.sowers.hk/
    6,捐款滿港幣100元或以上可獲發扣稅收據。
  • 提交贊助名單
    1, 參加者在提交善款時,如未能即時提交贊助名單者,必須於2023年11月28日或之前把贊助名單交回苗圃行動,用作開發正式收據之用。(詳情請見#14)。
    2, 如參加者未能於上列日期提交贊助名單,本會將以「贊助 xxx 參與苗圃泰北助學綠悠遊2023」發出收據。
  • 正式收據
    1,苗圃行動在收妥參加者交來的善款及贊助表格後,約在4-6個星期內把正式收據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寄給參加者。
    2,捐款達港幣100元或以上者,本會將會發出收據,捐款人可憑苗圃行動收據申請扣稅。請以正楷填寫贊助人姓名,以確保收據無誤。
    3,正式收據上的日期是根據本會收妥捐款日期為依歸。
    4,為節省本會運作支出,未滿港幣100元之捐款,恕不發出收據。
    5,凡需要本會補發收據或額外發出捐款證明信者,需就每張收據或證明繳付手續費港幣30元。
  • 為鼓勵參加者積極籌款,特設籌款比賽,籌款比賽截止日期為2023年11月28日,籌款比賽細則及獎項容後通知。(詳情請參閱本會網頁)
  • 為慶祝活動圓滿舉行,本活動將於2023年12月16日舉行籌款比賽頒獎禮,地點及時間容後通告。(如日期有所更改,本會將作另行通告)
  • 所有源自非運作經費捐款所得之利息收入,將撥入本會的發展基金或運作用途。
  • 為增強參加者的體能及培養團隊精神,將舉行步行訓練,請所有參加者盡量參加。(詳情請參閱本會網頁)
  • 參加者務必出席於2023年10月7日舉行之「最後召集」,以領取活動物資。(舉行地點及時間容後通告)
  • 參加者的行李限量為航空公司的免行李收費標準容積及重量,另再加1件20KG寄倉行李。
  • 殘疾人士必須要有健全人士陪同方可參加,並由該名健全人士負責沿途照顧。
  • 為照顧參加者的個人健康及僅於安全情況下方進行此項籌款活動,倘香港或鄰近活動路線的地區(包括中國內陸各省市及其他東南亞地區)經已發出疫症或傳染病或旅遊預警,本會將保留最終決策權,包括但不限於更改路線、更改活動形式或取消活動等。在任何情況下,已提交之捐款均不會退回。
  • 若遇不可抗力(例如:天災…)或基於公眾利益考慮等原因而導致本活動需要取消、中止或更改行程時,參加者已繳交的參加費用,需扣除已支付、必要開支及預繳但不能收回等費用後,方退回給參加者。
  • 是次活動要求隨團出發之團友自行購買旅遊保險,保障範圍不少於:
    (i) 醫療保障額最高為HK$50萬;
    (ii) 緊急醫療運返:無上限;
    (iii) 意外保障額最高為HK$50萬;
    (iv) 第三者責任保障額最高為HK$100萬(此項保障不適用於18 歲以下人士)。參加者如有其它需要,可自行購買合適其保障範圍的保險。
一般條款
  • 本活動採用為團體交通票,參加者必須跟團往返。本活動行程中所安排之機票、船票、車票、酒店或觀光項目,均屬團體訂位,一經在香港確認及訂購後,不論任何情況下而未能使用者,一概不會獲發還任何款項。
  • 鑑於外幣浮動、燃油漲價、稅項調整或因其他不可預計的情況而導致交通費用成本上升,本會將保留在出發前調整參加費用之權利,燃油附加費或稅項以航空公司或有關機構最後公佈為準,一切費用必須於出發前全數繳付。
  • 因簽證需時,參加者須於報名表列明的指定日期內繳交旅遊證件,相片及所需文件予本會委托的旅行社代辦簽證,逾期責任自負。
  • 因參加者的簽證問題而不能成行或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出發,若證件已經由本會委托的旅行社遞交領事館辦理,簽證費及手續費恕不發還。
  • 如遇本會委托的旅行社在不能控制之特殊情況下如交通延誤、天災、戰爭、政治動盪、天氣惡劣、颱風、交通工具發生技術問題、工業行動影響、證件遺失、罷工等,必須將活動行程更改,或取消任何一項旅遊節目,而所引致之額外支出或損失,參加者須自行承擔, 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要求退還或賠償未完成行程之費用。
  • 即使參加者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旅遊證件,於入境時仍遭當值之移民局、入境處或海關人員拒絕入境,其責任與本會無關,而餘下之活動費用亦將不獲發還,一切因此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如交通、住宿安排等須由參加者自行承擔,本會一概不會負責。
  • 本會委托的旅行社代參加者安排之交通工具(如飛機、輪船、火車或巴士等)、住宿,膳食、旅遊觀光點或娛樂項目、均非由本會擁有、管理或操作,所有由本會委托的旅行社代參加者作出之上述安排,或代上述服務機構簽發之任何票券、交換文件、收據、合約或票據等,乃按照上述服務機構預先擬定的規則條款簽發,如遇交通延誤、行李損失、意外傷亡及財物損失等,參加者該根據當地法律向擁有、管理或操作有關交通工具、酒店、食肆、旅遊點或娛樂項目之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本會一概不會負責。參加者可向本會委托的旅行社查詢有關服務機構的資料。參加者如在旅途中自行離開或放棄本活動的行程,離團後之責任自負,一切後果與本會及其委託之機構無關。
  • 本活動參加者須遵守各國政府之條例,嚴禁攜帶違禁品,違例者須自行負上一切責任。
  • 所有酒店根據本活動的行程安排,但本會委托的旅行社有權視乎當時情形作出更改,並儘量給予同等級之酒店。
  • 在特殊情況下,本會委托的旅行社有權在啟程前或出發後取消或替換任何一項旅遊項目、亦有權縮短或延長行程。在此情況下,每名參加者費用將按實際情況酌情增減,參加者不得藉故反對或退出。
  • 活動行程中各項活動皆按整體需要而設計及安排,參加者參加此等活動時,應遵守服務人員之指引及安排,並先衡量個人年齡、體格、健康狀況,以及當地天氣環境及活動內容等,以評估應否參與,並須承擔由此而引致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參加者更應根據實際情況,於參與活動前,先徵詢醫生或專業人士之意見。